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DB4403/T 401-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张原、陈声藩、薛天、吴思玥、肖思琪、田艺萌、林琳、刘洋、许立杰、张艺玮、王琼、王紫丹、刘洁、王维春、黄祥燕、欧阳珊、陈振容。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行政区域内海洋碳汇量的核算。
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DB4403/T 401-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张原、陈声藩、薛天、吴思玥、肖思琪、田艺萌、林琳、刘洋、许立杰、张艺玮、王琼、王紫丹、刘洁、王维春、黄祥燕、欧阳珊、陈振容。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行政区域内海洋碳汇量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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