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基本要求 (DB44/T 2132-2018)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罗湖区政务公开中心、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起草人:吕金玲、罗雪莲、李燕、黎兰芬、陈锐兴、钟煜炎、欧建鑫、徐剑、谢恺、章旭丹、邵琴、韩谞、王威、陈思嘉、薛珺君、蒋帅、梁子雯。
本标准规定政务公开的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途径、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和运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开主体的政务公开活动。 其他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