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玻璃钢制品通用要求 (DB51/T 2480-2018)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四川省农业厅农村能源办公室、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德阳好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起草人:席江、郭堂平、周南华、龙恩深、郭勇、罗涛、胡庆渝、梅自力、黄如一、丁锐、汤萍。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玻璃钢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发酵容积不大于150m3小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的调配池、发酵罐、湿式储气柜、沼液储存池和盖板等玻璃钢制品(以下简称玻璃钢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