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规范 (DB51/T 2395-2017)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四川省电子商务协会、西南财经大学、成都百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易网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徐晔、帅青红、周海波、李忠俊、田璐、杨涵、倪正霞、刘梓尧、米思吉。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服务体系框架、服务提供条件和服务提供过程的基本要求、服务结果以及服务评价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包括平台运营商、支撑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