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3 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DB12/ 680-2016)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起草人:刘卫、王家声、张嘏伟、俞建民、房军、乔焱、陈军、 王旭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社会办学机构参照本规范执行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3 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DB12/ 680-2016)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总队
起草人:刘卫、王家声、张嘏伟、俞建民、房军、乔焱、陈军、 王旭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社会办学机构参照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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