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公司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要求 (DB34/T 2609-2016)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计量协会、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田晓、张明天、张君、汪丽萍、王志、李权民、胡佳、李晓燕。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有下列需求的出租汽车公司: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诚信计量体系; b) 符合所声明的诚信计量方针和承诺的诚信计量目标; c) 通过下列方式体现符合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要求,包括: 进行自我评价和承诺,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寻求外部对其诚信计量进行评价,并获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