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维修站通用要求 (DB44/T 1752-2015)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起草单位: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徐征鹏、王赞、周文、黄祖雄、黄曼雪、王益群、李涵、杨桂芬、叶俊文、欧慧敏、张强、张达远、黄艺、赖定启、王立茹、贾涛、谢付乐、陈家练、杨黎峰、何有奇、赖璐、邓坚坚、张振宏、卢文斌、陈少辉、郑兴华、彭旺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维修站建设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建设的电动汽车维修站。传统汽车维修站扩展和改造成电动汽车维修站可参照执行。